摘要
从历史逻辑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德法并用”观,体现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吸收、借鉴与创新发展,体现为党在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中统筹民主与法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协同发展的经验,体现为党在治国理政进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场的治理目标和历史使命。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德法并用”观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思维,体现在德治和法治的实践规范、实践逻辑、起效特点、运行保障等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德法并用”观具有明确的价值指向,它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治理思想的生动展现,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深入开展,有利于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培养崇高的道德情操,从而促进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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