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管理在发行整体流程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事关宏观调节、地区竞争以及存在着多元利益关系交织的问题。当前我国实行的“年度限额管理”模式存在分配额度不能充分匹配地方现实需求、分配额度不足诱发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和影响债券融资绩效等缺陷和制约。在坚持中央政府控制发债总额的基础上,应当逐步推动“年度限额管理”向“中期余额管理”转化,其实质是中央政府从命令控制型规制向协商合作型规制演进过程中一种过渡或折衷的方案。实施“中期余额管理”的基础在于仍然具有较大的地方政府发债空间,而且契合国际财政制度发展潮流和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方向,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公共治理水平和债务治理能力,促进形成良性循环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管理机制。

  • 单位
    江苏省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