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作者:李**; 梁明山
来源:人民司法, 2021, (02): 7-9.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1.02.002

摘要

<正>【裁判要旨】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在解除条件成就时,都不会当然导致合同自动解除的法律后果,而是需要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该解除权,合同才能产生解除的法律后果。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那么当事人应当在解除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该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情形。相对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