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儒、法、道三家互补为特征的传统政治就如何治理腐败和“微腐败”留下了大量切实而有效的经验和鉴戒。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把“散朋党”作为治国治吏的要务,为了惩贪防腐建立并完善了一套富有成效的监察制度。在官吏的选拔上,诸子百家都主张举贤任能,把任用贤才看作国家治理的前提条件。我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渊源深远,历代沿袭形成了一个极为严密细致的体系,把节欲俭身看作仕者廉政的充分必要条件,并设有考察民意、征集舆情的制度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