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19-0130007鲁财文资[2019]12号各市财政局、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

  • 单位
    省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