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促进区域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受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式的制约,洞庭湖面临水体污染问题,其中水体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2015—2020年,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四水总磷年均值分别从0.092、0.080、0.105、0.083 mg/L下降到了0.054、0.053、0.043、0.048 mg/L,分别下降了41.3%、33.7%、59.0%、42.2%,四水来水中总磷含量的减少使得洞庭湖总磷污染问题逐步改善.湖区水质监测断面总磷呈现显著下降趋势,总磷年均浓度从0.093~0.128 mg/L下降至0.040~0.072 mg/L,但依旧高于地表水三类标准中湖、库总磷标准(0.05 mg/L).为控制湖体总磷污染,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状况稳中向好发展,保护湖区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对策:1)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洞庭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法律法规修订步伐,制定流域排放标准;2)河湖共治,连通水系,增强河湖水体流动性,净化内源污染物,形成可调可控、脉络相通的水网体系;3)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强化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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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西融大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