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工友》编辑部:为了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与男友同居期间,我自掏腰包支付首付,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后来,由于感情不合而分手。双方约定,在男友对我作出一定补偿的基础上,房屋归男友所有,日后的按揭贷款本息也由男友承担。但双方就此没有征求银行意见。因男友以我的名义向银行支付了6个月的本息后,未再偿还房贷,银行遂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