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多元主体间的纷争逐渐凸显,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却相对有限,并不能有效应对日益复杂化的商贸投资争端。目前,既有的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着制度性建设不足、常设性机构缺乏及仲裁庭设置欠佳等困境。鉴于促进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区域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完善区域法律制度建设、探索构建多元化争端解决中心、推动建设法庭之友制度等方面提出实现路径,以便更好地应对区域争端,切实发挥机制对实践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