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性(human nature)一词最初来源于希腊文■,本指事物生长的全过程,其含义与古希腊早期宇宙观关系密切。17世纪以来,human nature一词在西方获得了如下含义:人所共有的重要特征;被动拥有而非主动地造就;不可人为改变。这与古汉语中人性一词的含义相当接近。但是,康德界定人性时以自然与自由、经验与先验、现象与本质之分为基础,一直影响到今天西方学界对人性概念的使用。西方人性学说涉及领域甚广,包括古典形而上学理论、自然状态说、基督教人性论、近现代哲学中的人性论、现代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中的人性论(涉及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语言学、生物学等学科)。两千多年来,西方人性论争中形成如下一系列争论的焦点:先验与经验之争、人性有无之争、人性是否可变之争、人性善恶之争、人性内容之争。中西方人性论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区分人性的经验维度与本质维度等,双方最大的区别是:中国古代人性论以道德实践为宗旨,长期聚焦于人性善恶问题;西方人性论以客观认知为宗旨,除了基督教、自然状态说及康德等少数学者之外,多数情况下不以善恶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