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法规的四重定位

作者:李军; 马子恒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2, 37(04): 144-160.
DOI:10.19916/j.cnki.cn31-2011/d.20220629.005

摘要

党内法规与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到革命、建设、改革与新时代实现“中国之治”的百年征程相伴相随,并不断发挥国家法律无法取代或容纳的治理伟力,超越域外法治思辨的制度想象。如何定位党内法规,更应是呈现而非定论的过程,故而在观念上无需追求以既有理论直接实现充分解释,在方法上则要开拓理路、多向为功。结合党内法规学理论体系可以作出四重定位,其逻辑理路在于:以属性定位结合本体论,先行纵览党内法规如何存在及其表征;以功能定位结合制度论,进而勘探党内法规为何存在及其建设的底层逻辑;以精神定位结合价值论,对比观察党内法规能而其他制度不能的优势所在,即党的精神浸润;以场域定位结合运行论,现实考量党内法规在不同场域的角色与特性,并铺设其运行与完善之路。由此,形成由外到内、由形而上到形而下的对党内法规进行认识、评价与把握的整体呈现。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