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目的必要说"是我国学界的通说观点。学界对非法占有目的赋予了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理论期待。这一并非由我国本土原生的理论在我国造成了证据规则异化、间接故意处罚漏洞、独立意义缺失与内涵趋于虚化的理论与实践难题。非法占有目的已经成为我国刑法学领域的一个路径依赖。囿于习惯作用场域的不当、方法论思想的误用与法学概念生成逻辑的偏差,非法占有目的路径的前提并不牢固,无法有效实现其理论期待。在破除既有路径依赖的基础上,从论题学的角度出发,实行行为性的考察与客观路径的回归应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