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村集体经济研究中,社会学面临如何将“集体”概念化的挑战,马克思的公社思想为此提供了理论启示。马克思在古代社会史研究中确立了公社作为人类社会组织形态的历史普遍性,总结了氏族公社、家庭公社和农村公社的多元形态及其演变过程。马克思“公社”概念的核心是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社会联结和共同性,公社体现了个体与集体的融合统一。本文将马克思的公社思想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对当代中国的“集体”进行了概念阐释,为理解与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