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与"你",表征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教育共同体中的平等关系。"我"拥有"我"的道德,是教育者"我"对受教育者"你"施以道德教育的前提。"我"的道德教育成功,必须以了解"你"的道德需要为条件,而了解"你"的道德需要往往要以"你"的利益需要为中介。道德教育不是让"我"的道德成为"你"的道德,因为主体的道德永远只能自构而非他构,"你"的道德必然只能是"你"自己的道德。道德教育的意义在于,"我"的道德可以对"你"的道德施加影响,这种影响通过证实性叠加、证伪性解构及差异性修正来实现。即便"我"的道德被"你"所否定,也并不意味"我"的道德教育的失败,因为"你"通过对"我"的道德的否定,实现了对"你"的道德的自我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