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下肢长骨干骨折一般不会遗留畸形愈合,但也有例外情况。现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专有条款只体现短缩畸形愈合一种情况,而法医临床鉴定实务中随意根据伤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和比照原则定级的情况却时有发生。本文以5例胫骨损伤致残案,对下肢承重骨干骨折后畸形愈合进而影响运动和承重功能之伤残评定时的鉴定要点、畸形愈合判定、比照原则条款的引用等作了回顾与分析总结。

  • 单位
    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