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师调解制度对提升我国调解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律师与调解员具有不同的职业属性与角色定位,律师从事调解工作必然带来其身份与角色的转变,角色分离是发展律师调解制度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律师调解员自身应明确这一角色的变化,自觉遵守调解员的行为规范,以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从律师到调解员并非名称的简单改变,角色分离以及胜任新角色的基础在于纠纷解决理念的转变、方法技能上的学习以及评估技巧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