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亟需推出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的不动产课税制度。中国不动产相关课税制度的推行,应基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撤销的现状之下重新设立物业税,同时,物业税实行累进税率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国家房地产调控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