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实证案例中发现,未成年人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仍会出现在庭审中,影响到法官的自由心证。同时,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在社会中仍然会被贴上"歧视性"标签。通过对部分地区进行考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呈现扩大趋势,部分地区也采取了与成年犯罪相分离的档案保管形式以及系统性的犯罪隐私保护模式。为彻底消除犯罪记录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后遗效果,防止刑事司法与社会对未成年人作出二次不利评价,有必要在结合地方先进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前提、条件、程序、监督四个方面着手,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体系。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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