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背景下,如何推动重大事项决定权规范、有效行使,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原则和政体要求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国家治理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