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昌县大凌河段不仅是水系下游重要的生态屏障,而且是各种鱼类栖息的聚集区域,河长制的持续推进对保护水生态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河长制在建昌县的推行状况,为评价大凌河水生态修复效果,基于综合评价法,从环境管理、水生生物、河流物理结构、水文水资源和水质6个方面评估大凌河流域河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其实施效果,在此基础上建立建昌县大凌河河长制水生态环境评估体系,评估结果可为促进大凌河河长制管理实施与水生态保护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