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取得投资回报,投资者如何实现合理预期,获得合理回报,是众多股东内心之真正需求。但实践中,经常会发生股东(特别是小股东)投资后,即使公司处于盈利状态,但是仍然无法获得利益分配,投资利益回报不能实现的情况。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公司经营效益较好,多年来积累了不少利润,但股东会却不作出盈余分配决议的情况,此时,由于盈余分配的程序性条件并未成就,即便是股东起诉公司要求分配利润,也往往无法得到判决的支持。本文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通过合法有效路径取得盈余分配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