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以来,埃及土地制度的历史演进呈现出4个阶段:1805~1848年穆罕默德.阿里重新确立了土地国有制;1849~1952年阿里后裔统治期间,土地私有化愈演愈烈,土地高度集中;1952~1970年纳赛尔政权限制大地产、稳定租佃权,并控制合作社,使土地私有化和土地兼并一度受到遏制;1970~1981年萨达特政权逐渐修正纳赛尔的土改举措,穆巴拉克政权则于1992年出台第96号法令,放松对地产面积的限制,并废除纳赛尔时代的永佃制度。二百年来埃及土地制度与政治权力密不可分。一方面,政治权力往往支配土地制度:土地国有化与限制大地产往往根源于中央集权化,而土地私有化与支持大地产则多为中枢控制松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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