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2017年各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审核批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但在资产清查工作中,相当部分的资产损失,由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资产损失的认定标准,不能进行核销下账。资产管理人员应认真分析研究资产损失的形成原因,进而发现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10年一次的全面资产清查工作而言,便于更好的总结经验,采取对策,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资产管理工作再上台阶;对于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文就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大量无法下账的资产损失的形成原因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拟采取的对策,谈点个人粗浅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