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犯罪嫌疑人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证据条件、刑罚条件以及社会危险性条件,核心乃是社会危险性条件。虽然逮捕社会危险性的证明是对程序性事实的证明,但是因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应采取有限制的自由证明。证据不必拘泥于法定形式,社会危险性的证明可使用品格证据,可委托第三方的中立的机关对社会危险性进行调查,但社会危险性的标准须达到高度盖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