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约车作为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七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对该《办法》第14条的整体认识和分析以及部分地方政府管理网约车实施细则中关于从事网约车服务驾驶员资格之规定,在严格遵循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原则的基础上,政府管理应遵循比例原则和有限干预原则,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应具有宽容性,通过各方努力打造一个合法合理、健康有序的网约车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