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出台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得到明确规范和有利约束,因地方政府财务管理存在很大的可操作空间,建立全面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历程中的重要问题。当前我国应基于预算绩效视角,从行政控制、法律规范和市场约束等方面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评估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过程性管理,全面降低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