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草企业作为我国公有制经济体制中的特殊成员,它的生存与发展不断地经受着巨大的伦理拷问。随着我国社会对烟草企业的伦理要求趋于严苛,烟草企业也在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双重高压下频频表现出工具理性抬头的倾向,继而造成企业价值理性的经常性缺位。烟草企业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这两者之间的整合统一,是烟草企业能够继续得以伦理地发展的切实需要。协调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让价值理性得以回归并实现良好的伦理建构,关键在于对企业与社会、经济利益与价值实现、短期效益与长远发展这三对关系的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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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