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财规〔2022〕15号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