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一种公共法律服务,更应主动顺应潮流、积极应对挑战,积极发挥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拓展公证法律服务的新思路,努力争取更快更好地发展,充分利用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契机,进一步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和法律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