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员额制是对检察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定额管理的制度,它按照科学的司法配置方法进行人力资源分配,促进实现了检察官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吸引了高素质人才走进办案一线,是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关键环节,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但与之相配套的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仍未完善,本文从建立完善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构建中存在的相应问题,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的构建设想三个方面对员额检察官退出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