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偶然防卫的可罚性是刑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其实质是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两种理论的选择和博弈。防卫意识是偶然防卫的可罚性讨论的一个焦点,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目的,片面地坚持防卫意识必要说或防卫意识不要说都是不妥的,而修正为防卫认识必要说更具有合理性。偶然防卫只有在不具备防卫认识的情形下,才具有可罚性。但考虑到偶然防卫保护另一法益的客观实效性,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 单位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