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格伦·罗宾逊的个性就像他的绰号“大狗”一样忠诚而凶猛。身为新秀的他就获得了十年6800万美元的大合同,而且还和雷·阿伦、萨姆·卡塞尔组成了雄鹿队的“三头怪”。在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年,他还随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一起捧起了总冠军奖杯。作为1994年的选秀状元,罗宾逊的风头盖过了雷·阿伦和卡塞尔,成为当时雄鹿队的头号巨星。他们在2001年带领球队进入了东部决赛,但在七场大战中输给了艾弗森领军的76人队。次年,罗宾逊被球队交易到了亚特兰大老鹰,宣告了密尔沃基时代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