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异化问题,具体表现为:农民合作社在组织成员、决策制度与分配机制三个方面呈现突出的异化特征,并且逐渐形成了静态封闭性与内部倒逼性的两大属性。农民合作社异化是农民合作社的利益相关主体所共同做出的现实选择。随着城乡互动关系的不断发展,依托小农经济的经济根基在逐步弱化,依托乡村社会基础的社会根基在逐渐萎缩,政府、企业、农民合作社的核心社员与普通社员等外部与内部利益相关主体基于自身的行为动机,进行了多方互动与动态博弈,最终导致了农民合作社发生异化。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应当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但其自我服务的社会属性不可丧失。基于对农民合作社的各个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逻辑分析,提出了调整政策扶持考察标准、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管制力度、降低农民合作社对于企业要素依赖程度、科学设置农民合作社退社成本等矫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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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