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信息时代,区块链、元宇宙、NFT数字作品等新兴科技、经济概念对既有著作权法律概念与制度形成冲击。从著作权法语境下“作品”及相关概念之嬗变出发,分析分别对应不同时代传统作品、数字作品、NFT数字作品的特点以及同作品类型在传播过程中的法律性质之殊异,建立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下以作品类型为分野的发行权与权利穷竭原则的灵活适用机制,厘清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冲击下发行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边界,有利于调和数字网络环境下的作者、传播者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助力我国文化、艺术与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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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