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条款的设定

作者:臧洁
来源:中国外汇, 2018, (21): 60-62.
DOI:10.13539/j.cnki.11-5475/f.2018.21.020

摘要

<正>一笔信用证业务,从客户提交开证申请书开始,单证人员就应该启动"敏感"模式,把以后可能引发争议的模糊不清之处厘清,尽量使信用证条款设置得更加明晰,在展示银行专业能力的同时,维护好客户的利益。案件回放某日,单证中心收到某国内企业一笔进口信用证的开立申请,进口货物为聚异丁烯(POLYBUTENE PB1300BS),执行CFR价格条款,要求货物以集装箱运输(PACKING:180KGS EXPORT STANDARD DRUMS IN CONTAINER,80DRUMS IN CONTAINER.SHIPPED IN CONTAINER),港到港;开证申请书要求:可以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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