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财政基本功能界定和财政机构分工进行了梳理,认为财政收入组织和财政支出组织的关键问题是采取“一体化”设置还是“分设制”设置,这也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我国财政实行收支机构分设、预算和支出执行机构内设于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一体化”于财政部、政府采购办公室内设于财政部的基本架构,基本适应我国现有国家治理体系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现代财政治理能力,本文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功能,将现有财政部预算司升格为“国家预算局”,由财政部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