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产业化实践中出现的"龙头企业+营销型企业+合作社(大户)+农户"是一种新型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态。这种组织形态有利于节约内生交易费用,并使契约趋于稳定,有可能成为农业产业化组织演进的一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