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保险法治是绿色保险治理的基本方式,要求将秩序、公正、效率等基本法治价值观贯穿整套绿色保险法律制度,实施前提是有符合“良法”标准的绿色保险法律制度。绿色保险法治的重要性,体现在通过促进绿色保险发展来间接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绿色保险法治评估标准为法治价值和制度设计,法治价值包括效率、公平、秩序,制度设计包括有法可依、做好服务。能否更好地发挥绿色保险对营商环境的优化作用,构成评估绿色保险法治效率价值的标准。通过评估我国绿色保险法治,发现在资金端存在支持险资参与绿色投资力度有待加大“、两手并用”重视程度有待增强、第三方评估和交易平台有待健全等问题,在产品端存在缺乏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深层次引导、高污染企业参保环责险制度有待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健全、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保险制度有待落实等问题,对此提出了注重“两手并用”、推动保险公司提高绿色保险服务能力、鼓励保险资金绿色运用、引导丰富完善绿色保险产品健全绿色保险法治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