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公司组织契约中的一个经济代理人,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效用最大化",对于不同盈余管理的公司,往往表现出不一致的审计质量。本文的经验数据支持这一观点。结合我国制度背景下的特殊配股现象,我们把配股公司和非配股公司区分为高盈余管理的公司和低盈余管理的公司,并以此来研究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即国际大所和国内十大,以下简称"大所")的审计质量对这两类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大所对配股公司盈余管理的抑制要显著高于其对非配股公司盈余管理的抑制;大所比其它事务所更能对配股公司的盈余管理进行显著抑制,但是大所在对非配股公司盈余管理的抑制上和其他事务所没有显著差异;大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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