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宝"即印,或玺。"皇帝亲亲之宝"为皇帝宝玺中的一方。武则天称帝时,皇帝印章不称"玺"而改称"宝",之后历朝"玺""宝"均有使用,多用"宝"。宋朝时,玺印制度屡有更改。大观元年(1107年)设置八宝,政和七年(1117年)又制了一方"定命宝",一共九宝,至绍兴十六年(1146年),御宝制度才完备,共14方,分别为镇国神宝、受命宝、天子之宝、天子信宝、天子行宝、皇帝之宝、皇帝信宝、皇帝行宝、大宋受命之宝、定命宝、大宋受命中兴之宝、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