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紧急状态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的人权和自由 ,紧急权力行使要有必要的界限 ,否则公民自由和权利将会遭到任意侵害。但是 ,在紧急状态下国家和政府也要拥有法定的紧急状态权力以恢复秩序 ,国家不采取紧急措施 ,则正常秩序无法维持 ,秩序不恢复 ,自由无保障。公民自由与国家秩序价值的协调要求《紧急状态法》确立比例原则、区分原则、程序原则、救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