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海珠区妇幼保健院近三年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相关情况。方法根据《广州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本院2010年10月—2013年9月出生的所有新生儿,均列为筛查对象。具有管理规定列明的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列为重点筛查对象。采用耳声发射法对所有新生儿进行筛查,重点筛查对象则采用耳声发射法+快速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法进行筛查。结果三年度初筛率差别不明显,分别为98.94%、98.50%、99.27%,但初筛异常率分别为7.8%、13.01%、15.5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三年度复筛率差别不明显,分别为88.49%、86.53%、85.36%,但复筛异常率分别为12.2%、4.5%、5.1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三年度重点对象筛查率差别不明显,分别为99.34%、99.34%、100.00%,但重点对象筛查异常率分别为11.59%、14.57%、38.8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海珠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总体进行较好。一般筛查对象异常率呈现下降趋势,而重点对象筛查异常率呈现增长的趋势,提示应重视对重点筛查对象的干预及三年内的定期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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