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府[2018]1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2018年12月25日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