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衆所周知,在近當代印刷和網絡科技影響到日常書寫活動以前,全世界的圖書撰寫和複製,包括行政管理與書面交流所需要的文本,一律全靠手寫。古代中國人,早就把在各種媒介上複製文本的日常書寫效果提昇至極高標準。從公元前11世紀西周大量的銘文可知,書寫的樣式是每件青銅器的要素之一。到了戰國時期,秦國一帶開始用石刻記載文字——即赫赫有名的《石鼓文》——書寫效果與複製載體得到了更高程度的再現。早在漢代流行立碑風俗時,自然書寫已經得到了文士和其他有識字能力的階層的極大重視,逐漸導致了書法藝術的自覺。因此本文以分析實物和梳理文獻爲基礎,擬探討以書寫功能爲主的“寫本文化”與以審美表現爲主的“書法文化”之間的關係。同時以廣闊客觀的視角指出寫本和石刻這兩種不同的書寫載體之間存在着互通而緊密的辯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