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互联网+"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了巨变的同时,也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本文尝试从多角度探讨"互联网+"在安全生产操作层面的应用和影响。"互联网+"保障依法履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