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数字化转型步伐的不断加快,数据已然成为数字经济中最具时代特性的生产要素,但并非所有数据均可作为生产要素进行市场化配置,必须符合我国法定性要求、分类别加以限制才准予其进入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交易配置。而完善的产权制度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基础性制度,应实现公平与效率价值取向的统一,并遵循界区明晰、竞争有序、安全发展、耦合协调的原则,构建静态确权、动态交易以及整体保护三方面的制度体系,以期解决我国目前数据产权制度中产权界定不明晰、交易规则不统一、保护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推动数据要素的开发利用,提升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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