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应进一步完善鉴定意见制度,明确刑事诉讼证据之鉴定费用的负担主体,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对涉案证据进行鉴定的情形,但对因证据鉴定而产生的鉴定费用的负担问题,现实中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试着就刑事诉讼中因鉴定产生的费用负担问题作一下简要分析。在证据形式上,鉴定意见是由专业人员完成,在案件的事实认定中居于重要地位,鉴定意见在诉讼过程中的运用,是为法官裁判的作出提供一个相对确定的事实基础,刑事案件的鉴定意见,包括刑事诉讼部分的鉴定意见和附带民事部分的鉴定意见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