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安徽省黄山市呈坎村为例,分析皖南地区乡村社会治理的结构及其演变。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前,呈坎村采取以宗族治理为主的社会治理模式,主要通过构建祖先信仰、宗族权威、祠堂祭祀等仪式活动、族法家规等方式实现对宗族以至整个村落的治理。除宗族组织的社会治理作用之外,地域性的文会组织也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构成力量。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呈坎村社会治理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宗族组织经过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复兴,仍以某种形式发挥着基层社会治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