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理念正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其技术中的核心价值便是以其精准的预判力为事态的发展提供无限的参考,同时也给当前的警务带来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合成侦查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力资源、技术手段、情报信息的共享,最终达成警力升华,大数据和合成侦查在未来的警务中势必相互交融。当前合成侦查中的指挥体系不健全、侦查思维和警务保障滞后、信息情报机制的稚嫩、合成侦查的成本高昂等缺点仍然存在,应在大数据背景下建成合成侦查的立案分析研判模式、组织运行模式、反馈模式。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