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宪性审查理论研究与实践运作中,文本中的宪法实施机制有待全面挖掘,一切国家机关“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尚未得到应有重视。完善合宪性审查机制,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一切国家机关的“保证”职责可扫除理论障碍。以内外双向动力进路,绘制国家权力机关与非国家权力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之间相互确保宪法要求和标准得到实施的图景。形成国家机关自身、外部保证宪法实施的良性互动体制,为完善有效的合宪性审查制度提供理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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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