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初年,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成为历史教科书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表述上也多与“五族共和”的建国方针相配合、相呼应。其中,1912年9月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华中学历史教科书》更是在历史教科书史上首次使用了“中华民族”这一观念。五四时期,中华民族观念首次被写进教育部门制定和公布的《历史课程纲要》,这具有重要的思想意义,但这一时期的历史教科书使用较多的还是“中国民族”“我国民族”或“吾民族”,而不是“中华民族”。这说明,五四时期历史教科书对“中华民族”的书写还很不成熟。九一八事变后的抗战时期,在国民政府先后四次修订的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中都纳入了对“中华民族”的书写。由此,自觉运用中华民族的观念成为该时期历史教科书的普遍现象。尤其是这一时期的历史教科书强调的是一种整体的中华民族观念,即认为中华民族是由汉、满、蒙、回、藏、苗等民族所构成,亦即中华民族所指并非某一个民族(如汉族),而是中国各民族。这表明,中华民族观念在九一八事变后的抗战时期业已最终形成。